人一旦陷入回忆。
就仿佛从一团乱糟糟的毛线团里抽出了头。
李德伦回想起,自己也有一段曲折的家事。
据说,他有个地主爹。
那时候家里的大人们衣食富足,顿顿有肉。
甚至还能学点子洋文,出国喝几年洋墨水。
可是,“不义之财”终成空。
后来一场遍及全国的运动,就像是一颗大石头砸进池塘。
让一切都成了镜花水月。
而他,一口肉没吃过,却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那时为了能活下去,他爷爷带着他一路奔逃,来到了这个偏远乡村。
谁知才到村里没多久,尚未把脚落地,爷爷就咽了气。
从此襁褓中的小少爷长成农民把歌唱,一劳作,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在他手上和脚底留下一层厚厚的茧子。
皮肤黑了七八层,腿上汗毛都被泥土夹断了。
可因为模样帅气,眉宇清明,仍有不少小姑娘喜欢。
但喜欢有什么用?
李德伦清楚自己的身份,他是右派,他也不想耽误人家。
故而二十好几了,依旧独身一人。
首到某一天,邻居敲响他的门,说出那句改变他一生的话:“小李,你要老婆不要?”
当时的他听到,还以为是开玩笑。
随口说“那你就带来”。
没想到人家来真的,下一秒就领着个姑娘上门。
更离谱的,连结婚证都代领好了。
也是无奈,他不得不留下少女。
当晚,他辗转反侧,不知道如何面对现实。
谁知少女竟会错了意,委屈自己貌丑,被嫌弃了。
一下子给李德伦急坏了,赶紧说实话。
随后俩人一番真诚的谈话,心结被解开,便顺理成章成了真正的夫妻。
男耕女织,幸福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