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笙在一阵颠簸中醒了,不知道什么东西顶着她的肚子,颠簸的她想吐。她用尽全身的力气睁开眼,看着眼前倒退的脚印,她猛地警醒,自己是趴在一个人的背上,想挣脱却全身无力。作为一个金牌杀手的她发现出自身的不对劲,她是被人下了药。是谁,李时笙此时脑子里快速闪遍一个个仇家的脸庞,究竟是谁,谁有能力找到她,并给她下药绑架她。思索了一番,头开始剧烈的疼痛,原本不属于她的记忆一股脑的涌入她的脑袋里,剧烈的疼痛使她不自觉发出一阵呻吟声。扛着她行走的人听到她的声音,毫不客气的一把从肩上把她甩下来。嘶~李时笙觉得屁股疼的像裂了八瓣,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听到一阵冷清的男声从脑袋上面传来:“可惜了,没死吗?”李时笙下意识瞬间抬头看到一个年轻俊美的男人,她顿时惊呆了。虽然穿着粗布麻衣,浑身补丁,但剑眉星目,薄唇挺鼻,身高得有一米九,宽肩细腰,完全是她喜欢的类型。而且比她在电视剧上看到的男明星更帅,不过有点太白了,又瘦,看起来很虚弱,李时笙带着惊艳的眼神呆呆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季煜司看着眼前的李时笙,傻愣愣的看着他,甚至还留着鼻血,皱起眉头厌恶的用手拉起李时笙的衣服,仿佛李时笙是什么脏东西,冷笑一声:“看来伤的还不轻,你该死的。”李时笙看着季煜司对她恶狠狠的样子,刚想发火,突然听到一阵狼嚎。李时笙这才发觉,现在自身处于一处荒野野岭之处,夜晚的森林里的迷雾开始浓郁起来,能见度很低。脑袋里持续剧烈疼痛,一股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在脑中慢慢闪现着。李时笙发现自己穿越了,穿越的还是自己晚上睡觉前看的一本小说里,未来的大反派季煜司的短命的妻子,还有两个小反派是她的一双儿女。这本书主要是讲季煜司和男主季煜琦还有其他炮灰皇子反派夺嫡成皇的争斗,最后男主胜出,其他反派相继而亡。季煜司坚持到了最后的争斗,却因为女主季若云主动放弃惨死,一双儿女为季煜司报仇最后也因为李若云惨死,最后季煜琦成为一代人皇。原来的书里正是原主李时笙前两年父母双亡后,从这个渠山上捡到身份高贵的大反派季煜司。父母在世时给李时笙定了镇上一家娃娃亲,家境不错,后来被身为女主的堂姐李若云嫉妒给下了媚药扔到了山上。李若云买通村里的二赖子想糟蹋原主,谁知原主竟然最后阴差阳错的在上山和季煜司在一起了。最后还生下一对龙凤胎,因为大反派深中奇毒,所以平时很虚弱,每到月圆十五毒发的厉害,每次毒发一次,身体就会越来越虚弱。而且大反派的仇人男主现在正在到处寻找他,想要趁他病要他命。为了自己和一双儿女的安全,只好先隐蔽在这个桃源村里,大反派被迫和短命炮灰李时笙成了一家人。原主李时笙在伯母王氏的教唆下,觉得自己男人不仅来历不明,身体虚弱废物无能,孩子更是累赘。并觉得自从爹娘过世后只有伯母王氏每天对自己嘘寒问暖才是真的对自己好,对孩子家里不管不顾,只要有什么好东西都先给王氏一家。原主更是心情不好还会打骂自己的一双儿女,而且任由堂弟堂妹欺负,可怜的两个小家伙被使唤的呼来喝去,明明是自己家,却像是下人一般。后来季煜司被迫去山上打猎,强烈的运动使中毒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有一天打猎从山坡上摔下来,摔断了腿。原主更加认为是他们拖累了自己,对季煜司不管不顾,还是身为原书中医身份的女主李若云出手治好的。由于原主之前做过的种种事迹,加上未婚先孕,在村里的名声也并不好。这次是因为原主被大娘王氏教唆,要把女儿李璎珞卖去给人家大户人家当丫鬟。没想到下了药的水被她喝了,昏倒之际,一下子脑袋磕到了桌沿边,顿时头破血流。在山上打猎回来的季煜司以为她死了,所以便扛着她要在这荒山野岭掩埋了。在书里原主已经死了,季煜司把她成功埋在这里,后来她的尸首被狼群刨出分食。她当时因为书里的大炮灰李时笙跟她同名同姓,她还专门给作者留言亲切的问候,没想到,一睁眼她居然穿越到了这里。可是,她来的也太晚了吧,现在的她可是臭名昭著,人人憎恶,而季煜司此时应该也对女主有好感了吧。脑袋里回想起以前原主虐待大反派和两个小反派的情景,那三个看她的眼神,那完全是看死人的眼神啊。偏偏原主看不出来,还以为是对她不服气,更是变本加厉的打骂,真是作死啊,而现在作死的人变成自己了。李时笙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扭头看着因为跑步,脸红喘着粗气的季煜司。因为身体原因,刚才又把她背到上山,他快要坚持不住了,而狼群正朝他们快速靠近。李时笙有点无语的看着艰难跑步逃命的季煜司背影,这狗男人,就这么丢下自己跑了,这是要拿自己的命来给他制造逃跑的机会吗?李时笙捂着脑袋上的血窟窿咬牙站起来,踉跄了几步才稳住身形,看向了一旁为了埋她已经挖了一半的深坑,大概有一米深,旁边还扔着一把铁锹。李时笙心里顿时有了主意,只要把狼引到这个坑里,限制住行动,再用铁锹拍死就成。这时一双双绿色眼睛从迷雾中越靠越近,李时笙知道此时自己已经被狼群包围了。李时笙拿着铁锹,在原处戒备着看向四周,转头一看季煜司竟然快速爬上了一棵大树上,身手矫健,一点都不像刚刚虚弱的样子。李时笙有些无语,对她的厌恶这么明显吗,狼群来了,把一个弱女子丢下对付狼群,自己到爬到树上躲避。看来,这是恨不得想让自己死啊,她手里随意的拿着铁锹,强忍着头上的剧痛,一脸平静的,摸了摸糊住眼睛的血迹。季煜司有点惊讶,狼都要来了,这女人不赶紧逃命,反倒拿起铁锹,难道想和狼群搏斗吗,这么想死都不用自己动手了。季煜司在树上看着这一切,眼眸中满是冷漠,甚至还有点期待李时笙被狼群分尸,就好像,树下被狼群包围的是他的仇人般。对于季煜司来说,李时笙就是他的噩梦,他不止一次想过,为什么当时在上山救他的是李时笙,如果早知道,他宁愿毒发身亡也不会碰李时笙。这时,狼群中突然有两只狼,一前一后的向李时笙扑过来,李时笙快速躲避前面的狼。两只狼因为惯性,正好落到了土坑里,李时笙来不及管坑里的狼,转身用铁锹拍向左边的狼,狼哀嚎着飞了三米远躺在地上,踉跄着起不来。随后又抬起铁锹,拍向刚从土坑里窜出来的两头狼,两头狼哀嚎一声,重新掉入坑中,被拍断了腿,再也出不来。剩下的几头狼看到这一幕,有些忌惮的后退了几步,再也不敢向前,互相传递了信号,随后就全部跑远了。李时笙看到狼群已走,危险解除,扶着铁锹,喘着粗气,头上疼痛难忍,血和汗水又流了一脸,头发又粘又腥的一缕一缕的糊在脸上。浑身只感觉酸疼,头晕乎乎的,想倒下去,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身体出了好多汗水,浑身酸臭,把身上的粗布麻衣全部浸湿。此时李时笙已经被身体累赘的气喘吁吁,自顾自的坐在了一旁的大树旁边喘着粗气。原主平时懒惰,不干活不运动,将近二百斤的体格子,身体底子太差了,动作很僵硬也很慢,刚刚差点被狼扑倒,看来以后她得勤加锻炼啊。在树上的季煜司全程目睹,表面上依旧是很冷漠,实际上都惊呆了,李时笙什么时候会的武功,明明身体笨拙,但却轻盈的躲避,这身法,从未见过。见狼群离去,季煜司也从树上跳下来,看着树下喘着粗气的又脏又臭的女人,眸子暗了暗,这女人还真是命大,本来是打算把她活埋了的,谁知道居然醒了。醒了就算了,遇上狼群居然还能一战,活了下来,看来今天是下不了手了。李时笙也注意到季煜司过来了,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虽然有怨言但也不敢说出来,毕竟,初来乍到,还要靠他带着自己下山呢。休息了一会儿,身上才有了点力气,看到走过来的季煜司,李时笙直接开口问道:“身上有匕首吗?拿来用用。”季煜司看着眼前的女人有看了看一旁还在苟延残喘的狼,有点震惊,这个女人是想把狼杀了吗?想了想还是从袖口出拿出一把匕首给了李时笙,李时笙接过匕首利落的把三头狼抹脖子。随后用季煜司的匕首开始剥皮,既来之则安之,她要是在这生活,肯定是需要钱的。脑子里的记忆告诉她,狼皮是个好东西,可以卖不少钱,一共三头狼,这下发了发了。季煜司心里再一次对李时笙起了疑惑,这个女人平时鸡都没有杀过一只,更不会武功,如今抹脖子的动作自然又熟练,仿佛练习过成百上千次。李时笙也注意到季煜司一直盯着自己,心里不免有些心虚,他该不会发现什么吧,知道季煜司会武功,自己可没有用武功招式。